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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变资产!八步建设医院高质量数据集,最后一步是关键

发布时间:2026-07-08 来源:CDSreport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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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6月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集合其中,医疗卫生被列入重点领域之一。


对医院而言,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并不容易。一个病种相关数据,可能分散在电子病历、医嘱、检验、影像、病理、手术麻醉、护理记录及病案等多个系统/模块中;同一个诊断、检查项目或治疗措施,在不同系统里可能有不同写法;病历文本中有丰富临床信息,却缺少结构化标签;质控、科研、运营部门都在用数据,但口径往往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医院高质量数据集,不是信息科一次性交付的一批数据,而是医院围绕临床和管理场景,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专业标注、质量评测、应用验证和版本迭代的一套管理机制。

高质量数据集标准:
可验证、可复用、可支撑AI应用
CDS REPORT | PART 1


许多医院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数据包括电子病历、检查检验、手术麻醉、护理记录、病案首页等等这些数据量动辄数十万,但能够梳理成数据集的却很少。其原因则是为了这些数据多半为诊疗记录、收费结算、质控上报、医保支付、科研统计等目的而形成,这些原始数据未经清洗和转化,很难直接用于统计分析和智能应用等


《实施方案》强调“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应用验证、安全保障”。医院场景仅仅弄清楚“我们有什么数据”可能已经偏离了数据集建设路径,而要先“医院要解决什么问题”开始。例如,想做病历内涵质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审核、日间手术运行分析、危急值闭环监测,不同场景需要的数据范围、时间窗口、字段口径、标注方式、质量标准和应用评价指标都不一样。因此,医院需要先将数据资源、数据集等概念区分清楚。


数据资源不等于高质量数据集。数据资源只是医院“拥有或可获得”的数据,高质量数据集则要经过明确场景定义、来源确认、加工处理、标注复核、质量评测和应用验证。


数据仓库不等于可直接用于AI的数据集。数据仓库解决的是汇聚、查询和统计问题,AI数据集还要解决语义一致、标签可信、样本代表性、版本可追溯、应用效果可评价等问题。


数据清洗不等于完成数据治理。删除空值、修正格式、去重,只是治理的一部分。真正的数据治理还包括术语、编码、字段口径、数据来源优先级、主索引、责任人、变更流程和审计记录。


数据量大也不等于模型效果好。公开征求意见稿将模型应用纳入评测维度,原因正在于此。一个数据集即使样本很多,如果标注不稳定、关键亚组缺失、时间分布偏斜、和真实业务流程不匹配,模型上线后的表现仍可能不理想。


国家数据局专家解读提到,数据标注正在从低端重复劳动转向需要领域专家深度参与的知识型标注,应用落地要求数据集与场景深度融合。这一点对医院尤其重要。医疗数据的关键价值,往往不在字段本身,而在临床语义、诊疗逻辑和专业判断中。没有医生、护士、药师、病案编码员、质控专家参与,很多数据只能“看起来完整”,不能真正用于临床和管理决策。


八步建设医院高质量数据集
CDS REPORT | PART 2


医院可以把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理解为八个连续动作。


先确定场景。建议从边界清楚、管理价值明确、数据可获得、风险可控制的场景切入,不宜一开始就做全院级“大而全”数据集。比如围绕病历质控、重点病种质量改进、合理用药、院感风险、检查检验危急值闭环等场景先行建设。牵头部门不一定是信息部门,通常应由医务、质控、科研或院级数据治理机构牵头,信息部门提供数据和系统支撑。完成标志不是“数据抽出来了”,而是场景目标、使用边界、评价指标和责任科室都已经明确。


再做两张清单。一张是数据资源清单,回答医院有哪些数据、来自哪个系统、由谁负责、质量如何、能否授权使用;另一张是数据集需求清单,回答某个AI或管理场景需要哪些数据、哪些标签、哪些时间范围、哪些排除标准。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和数据集需求清单。医院如果缺少这两张清单,后续建设很容易变成临时取数和反复返工。


随后明确组织责任。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至少涉及医务、信息、科研、病案、质控、伦理、数据安全和临床科室。院级层面需要明确统筹机制:谁批准立项,谁定义场景,谁确认数据口径,谁组织专家标注,谁评估质量,谁负责安全和伦理,谁决定数据集更新或退出。不能把任务完全交给信息部门或厂商,因为信息部门掌握系统和数据链路,但未必能判断临床语义;厂商可以提供工具和服务,但不能替代医院承担数据责任。


源头治理要前置。医院常见问题包括同一诊断名称在不同系统写法不同,同一检查项目在不同系统编码不同,病历文本和结构化字段不一致,病案首页、EMR、LIS、PACS、手麻、护理系统之间时间口径不同。对于AI数据集,必须明确术语、编码、字段定义、数据来源优先级和异常处理规则。可形成数据字典、元数据目录、标准映射表、数据质量规则库等成果。


标注机制要有临床专家参与。政策文件提出专家深度参与标注,医院应把这件事制度化。比如,一份病历是否存在诊断依据不足,一例用药是否属于不合理用药,一个危急值闭环是否真正完成,很多判断不能只靠规则。医院需要建立标注规范、样本抽取规则、双人复核、分歧仲裁、专家签名或留痕机制。完成标志不是“标注了多少条”,而是标注一致性、争议处理记录、专家复核比例和标签版本可追溯。


质量评测不能只看完整率。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说明文档、数据质量、模型应用三个维度,对医院很有启发。医院应同时看数据是否有说明、来源是否可追溯、加工过程是否记录、标注是否规范、数据是否覆盖目标人群、模型或应用是否真的改善了业务指标。比如病历质控数据集,不能只看字段完整率,还要看是否能发现真实缺陷、是否减少人工复核压力、是否降低漏判误判。


安全合规要嵌入流程。医疗数据涉及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医学伦理和科研管理要求。医院需要明确数据授权、脱敏、访问控制、最小必要使用、导出审批、流转留痕、第三方使用边界、伦理审查触发条件等要求。政策文件强调安全保障、伦理先行和全流程安全治理,医院不能等到数据集已经建好后再补合规手续。


最后要运营,而不是验收后封存。高质量数据集会随指南更新、诊疗路径变化、系统改造、编码调整、科室流程变化而变化。医院要建立版本号、更新时间、变更说明、适用场景、停用条件和应用反馈机制。一个长期不更新的数据集,可能从“高质量资产”变成“高风险遗留物”。


此外,医院尤其要避免几个误区:一开始追求全院大而全,导致场景不清、投入过重;把任务完全交给信息部门或厂商,导致临床语义缺失;只验收完整率、准确率,不验证应用效果;项目结束后无人维护,数据集长期不更新。政策文件中的“应用验证”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正是对这些问题的纠偏。


医院最终要形成的,不是一批静态数据,而是一种能力:能够围绕真实临床和管理问题,持续把分散数据转化为可解释、可验证、可复用、可审计的数据集,并通过应用反馈不断改进。这才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对医院管理真正有价值的部分。

资料参考:
1.国家数据局:《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2.胡坚波,《专家解读| 加快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国家数据局专家解读
3.王浩,孟祥峰,郝烨,等:《行业标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质量要求和评价2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解析》,《协和医学杂志》,2023,14(6):1180-1184
4.胡拯涌,修晓蕾,张靖玉,等:《医疗健康领域数据集标准建设:挑战与策略》,《中国医学科学杂志(英文)》,2025,40(4):253-267
5.吴骋,王志勇,徐蕾,等:《基于人工智能的电子病历数据质量控制》,《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21,28(2):134-13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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