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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电子病历八级医院出炉!医疗大数据共通,就诊模式多管齐下,互联网医疗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3-11-27 来源:四川省国际医学交流促进会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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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凡是去过医院的病友们都知道,医生写的字不是一般的难以识别,除此之外,病历内容不规范、字迹不清晰、填写不准确等是医生们手写病历时常出现的问题。


如今,已经基本见不到手写病历了,电子病历的出现,不仅解决了以上问题,还提高了就医便利性,有利于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既往史,不用重复录入病史,且避免病历丢失,同时减少患者重复检查,节约诊疗费用。而电子病历的优化和升级,还有助于医院创优评级。


近日,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公示了2022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新增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的通知,公示中提到了通过五级及以上新增医疗机构的拟定名单,共计89家医疗机构进入电子病历高级别医疗机构名单,评审结果为五级以上


其中,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以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八级的结果,或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家获得八级的三甲医院。


01 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助力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提升


电子病例,也叫计算机化的病案系统,或称为计算机的病人记录,它是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健康卡等)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的数字化的病人的医疗记录,可以取代手写纸张病历。


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包括: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其中既有结构化信息,也有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还有图形图象信息。在医疗中,电子病例作为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满足医疗、法律和管理需求。


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起步于2011年,距今已有十年有余。2018年1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后称《管理办法》)。在新版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发布以后,近几年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


《管理办法》明确,电子病历系统的整体应用水平按照9个等级(0—8级)进行评价,以下为每个级别所代表的具体标准。

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1级:部门内数据初步采集

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

4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5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

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

8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


这9个等级中,0-3级是初级水平,重在数据采集;4-5级是中级水平,重在信息共享;6-8级是高级水平,重在智能支持。


其分级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评价结果反映其参评周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间隔超过2年未参加评价的医疗机构,需再次通过原级别评价后再申请更高级别评价。


目前,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医院将信息化评价作为一个抓手,拓宽医院诊疗业务,从而提升投入回报比。通过积极开展电子病历评级工作,医院能够更快找到信息化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给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指明方向。


02 医疗大数据共通,就诊模式多管齐下


随着电子病例系统的不断升级和完善,医疗大数据质量也得到极大的完善。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医疗联合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医疗就诊的多元化模式,从而带动互联网医疗产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医疗信息化全产业链可分为上游、中游和下游。上游主要由医疗大数据、医疗器械制造以及医药制造等主流部分构成。中游是群众平日已经能接触到的在线挂号、远程医疗、医药电商、在线复诊、自助缴费等。而中游对接下游的各医疗机构。现阶段在互联网医疗领域当中,以中游端对接患者居多,中游端暂时不适合处理的业务,则根据在线医生建议对接到下游实体医院。


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已设置审批1700余家互联网医院。2022年10月,上海公示的互联网医院共有84家,并已将136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如今,“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不再是一句口号。医疗大数据的共同共享,使得居民就诊模式不断多元化。


居民可以不用出门,就在互联网医院实现复诊服务;打开微信平台端或登录支付宝,就可以进行在线预约就诊;登录互联网医院的网页端,就可以实现在线健康管理和远程医疗会诊等等。医生则可以在线开处方。


此外,基于医疗互联网的发展,为解决医院药房缺药以及患者离医院太远取药不方便等问题,国家近两年更是提出互联网医院“双通道”处方流转策略——药店也可以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居民根据医生开的处方在药店买药,并进行医保报销。前不久,云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医保“双通道”功能正式上线,成为全国首家实现互联网医院医保药品“双通道”处方流转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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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带动互联网医疗再提速,全方位推动医疗信息化


早在2018年,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计划加速打通“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6月,《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正式公布,将互联网诊疗纳入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疫情爆发并持续的三年的时间里,互联网医疗更是得到了迅速发展。2022年12月,北京、山东、广东、贵州等地多家互联网医院陆续宣布可以对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开展线上问诊并接受首诊,打破了此前互联网医疗“不得首诊”的禁忌。尽管随着全国整体新冠疫情进入低流行水平,2023年互联网首诊的口子再次被收紧,多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停止互联网首诊,但仍旧鼓励规范开展线上咨询和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有关于互联网医疗的政策愈发清晰明朗。整体方向以线上医疗体系为核心,推动并发展整个医疗信息化行业。


其中政策表明支持医疗机构设立互联网诊疗等服务,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而互联网医疗系统应与医院管理信息化系统相匹配,且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诊费以及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借助互联网医疗领域,实现信息化医疗目的,推进跨区跨省跨院就诊治疗。


然而,随着公众预期的逐渐提升和工作的深入推进,发展“互联网+医疗”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各医院需开设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开设业务应避免与实体医院业务重叠度过高;为了实现数据共享,各互联网医院与实体医院的系统需要统一等。


未来,相信通过互联网医疗的不断发展和改进,这些问题都会逐步解决。以互联网为引领,推进医疗信息化发展,开展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带动远程互联网医疗就诊,将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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