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
医疗数据保护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体系数字化转型升级,医疗数据作为智慧医疗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贯穿诊疗服务、科研创新、公共卫生管控全链条,是赋能医疗产业变革、提升全民健康服务质量的核心基石。
数据安全与合规共享是医疗数字化落地的前置条件,其治理成效直接关乎民生权益、行业发展秩序与公共卫生安全,在数字医疗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平衡医疗数据价值挖掘与安全管控,对健全现代化医疗卫生治理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全方位布局医疗数据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搭建起“政策兜底、法规约束、行政监管、技术赋能”的立体化医疗数据治理体系。
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医疗数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划定数据采集、存储、流通、共享的合规红线;卫健、网信等主管部门出台专项行业准则与实施细则,细化医疗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各地结合区域医疗数字化建设进度,开展医疗数据合规流通、跨院共享试点工作,持续探索适配本土化发展的治理新模式。
伴随数字医疗深度普及、多主体数据互通常态化以及医疗科研数据规模化应用,传统数据治理模式短板日益凸显,医疗数据普遍面临数据易泄露、确权难度大、共享信任度低、全程溯源困难、权责界定模糊等突出问题。
在此行业背景下,依托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公开透明的技术特性,破解医疗数据治理痛点、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已然成为激活医疗数据资产价值、完善现代化医疗数据治理体系,为健康中国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的关键路径。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该条款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其核心要求是:根据数据一旦遭篡改、泄露或非法利用后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差异化保护。一般数据常规管理,重要数据需列入目录重点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核心数据则适用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确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目录并重点保护。该条款为数据安全管理提供了精准的分级依据,是防范数据安全风险、保障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关键制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该条款是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与保护门槛”。 它明确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侵害人格尊严或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如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等)均属敏感信息。处理此类信息必须同时满足“特定目的”“充分必要性”及“严格保护措施”三大条件,缺一不可。该条款为高风险数据处理划定了红线,倒逼处理者从严管控,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乃至从业禁止。 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的共同维护和利用,在教育就业、医疗健康和公益救助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应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该条款明确提出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核心目标是打破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孤岛,实现政务数据的可信共享与共同维护。在医疗健康领域,它意味着患者的电子病历、检查报告、健康档案等数据可在不同医疗机构及医保、卫健等部门间安全流通,支撑“一网通办”下的业务协同。区块链的不可篡改与可追溯特性,能够解决传统数据共享中信任缺失、权责不清的问题,为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底层支撑。 开展“区块链+卫生健康”应用试点。鼓励应用区块链技术加强身份标识管理、卫生健康数据存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查阅、药械流通信息追溯、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汇聚分析、专病科研数据共享等内容,丰富区块链的应用场景。 该条款部署“区块链+卫生健康”应用试点,明确了区块链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六大核心应用场景:身份标识管理(确保医患身份真实可信)、卫生健康数据存证(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固化数据证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查阅(实现跨机构安全授权调阅)、药械流通信息追溯(建立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可信链条)、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汇聚分析(保障多源疫情数据真实可溯)、专病科研数据共享(推动科研数据在“可用不可见”前提下协作)。该条款旨在利用区块链的防篡改、可追溯、分布式信任特性,破解医疗数据“不敢共享、不愿共享、不能共享”的难题,为健康医疗数据的合规流通与价值释放提供可信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和完善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术能力,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该条款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核心要求包括: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共享机制、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这些政策方向为后续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解决医疗数据可信共享和安全保护问题,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接口。
中国地方医疗数据区块链政策体系主要由“专项创新行动计划”与“综合性医疗卫生数字化政策”两类构成,共同保障医疗数据可信流转与合规应用。例如,北京市朝阳区出台《医疗数据区块链创新应用专项行动计划(2026—2028年)》,确立数据安全优先、公益合规导向,聚焦隐私计算、数据确权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电子病历共享、医保结算存证等场景试点,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可信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各地在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中普遍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支撑。天津市津南区明确医疗数据区块链应用的非营利性导向,规范成本核算与服务边界;上海市奉贤区依托区块链实现医疗数据存证与行为留痕,助力“智慧卫监”落地;杭州市运用区块链支撑疾控数据共享与疫情精准溯源。这些政策构建了全链条制度框架,既释放了技术赋能价值,又守住了医疗公益性与数据安全底线,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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