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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打造全市域妇幼健康联合体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 中国妇幼健康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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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域妇幼健康联合体,夯实健康共同体建设之基,促进城乡妇幼健康公共服务均衡优享。


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湖州市出台实施方案,以市妇保院为龙头,以5家区县妇保院为骨干,以提供妇女、儿童两类人群健康服务的市、区县医疗机构为支持,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建立“1+5+2+N”妇幼健康联合体。明确运行流程。牵头单位市妇保院分别与市级医疗机构、区县妇保院签订合作协议,区县相应签约,构建保健、医疗、科研、教学、管理“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成员单位隶属关系、法人资格、产权归属、法律责任、功能定位、监管机制等保持不变。此外,建设数字平台。市妇幼健康平台实现全域应用,优生“九免”项目实现掌上领券、线上结算、无感减免,“湖有善育”智慧托育平台全面上线。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湖州市推进妇幼健联体与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协同发展,探索妇幼健康责任共担、资源共用、人才共育、利益共享等机制创新,促进多方共赢,增强工作实效。着眼保健与临床融合,市级重点提升危急重症专科救治能力,区县重点丰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内涵,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强化特色专科(专病)。为提升服务能力,湖州市推进各级机构妇幼健康基础建设特别是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生育相关服务短板,提升保健服务可获得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安全性。2022年组织专家152人次对成员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应急演练20场。


强化责任,系统推进。湖州市健全领导体系,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成立推进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领导主体,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市妇保院负责规范制定、业务帮扶和辖区管理指导,牵头制定考核评分标准、任务清单、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方案、星级妇幼保健门诊创建标准等系列规范。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清单和运行流程,各司其责发挥作用。湖州市将妇幼健康联合体工作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对下属医疗单位健康湖州建设考核,并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对成员单位定期考核评价和工作通报,督促问题整改,保障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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