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明确提出将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进行分级评估。
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评估范围内。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对象为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其中,
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3级:联通医院内外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4级:医院智慧服务基本建立。
5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全文及附件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