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全省妇女健康发展的12大目标。
其中,孕产妇死亡率到2030年下降到10/10万以下,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孕妇贫血率力争到2030年控制在10%以下;
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规划》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策略措施,其中包括:
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制度机制。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条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着重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全省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市、县(市)各建立1所政府举办、单独设置、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快建设高水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若干个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积极创建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建立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保障,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
加大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救治力度。“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推广适龄妇女HPV疫苗接种。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用人单位至少每2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两癌”检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给予1000名农村“两癌”患病妇女救助。
强化妇女生殖健康服务。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
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加强对艾滋病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对所生儿童进行规范干预。
提升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建立健全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实施机制。用人单位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检查。加大对妇女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提高妇女卫生用品合格率。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提供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突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妇女身心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发挥国家妇产疾病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分中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