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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盘点|2026上半年十大医疗信息化相关重点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华东医为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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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国家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数据局等多部门政策密集落地,“数据要素化、AI合规化、监管数智化、基层强基”几条主线交织推进,指向医疗信息化的新一轮建设抓手。本文整理了2026年上半年,与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十大关键政策概览,供读者参考。

01

《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强基实施方案》


1月27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强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2027年、2030年两个时间点的基层疾控体系数字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信息化方面,方案明确:持续推进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云HIS)等方式推进部署应用;国家层面加强面向基层采集数据的信息系统整合,为基层减负;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全面推广基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到2026年基本实现预防接种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


02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16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价格管理、待遇保障、支付改革、药品保障、经办服务等提出14条具体措施。在信息化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联网直接结算覆盖水平;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满足基层药品查询、配备需求;强化数智赋能,支持基层经办站点配备终端设备、集成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刷脸支付,推进经办服务“村村通”工程,并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托医保智能体提供24小时线上智能咨询。同时,《意见》还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好互联网诊查费(复诊)等价格项目。


03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3月2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规范》两个文件进行整合优化,针对全国4.2万个基层中医馆及99%以上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了中医药服务管理。在信息化方面,文件明确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中医医院或药品经营企业合作,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开展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同时要求强化电子病历系统对中医诊疗信息的规范记录与数据共享,推动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数字化支撑和便民化应用。


04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

4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标准》规定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的基本要求、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信息化要求、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在信息化方面,《标准》要求医共体设立专门的县域医学影像信息中心,建设具备智能分级传输、危急值自动预警、跨机构远程会诊、与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对接等核心功能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数据存储实行二级分层架构,牵头医院负责核心数据永久集中存储(含原始影像及诊断报告),保存期限不低于15年;同时鼓励应用经国家认证的医学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工具。《标准》适用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不含单独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05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

4月1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智慧县域医共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助力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级质控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注重结果反馈和应用,促进基层医疗质量持续改善。此外,《通知》在“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任务中还要求强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衔接与信息共享,在“保障检验检查质量”任务中要求推动医联体内检验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06

《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

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


《措施》从医保支付、转诊服务、基层能力等四方面提出13条措施。在信息化方面,明确要求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病历的连续记录和跨机构共享;建设医保药品云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与医用耗材目录;畅通跨机构转诊通道,推广远程医疗与“互联网+签约”服务,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处方有序流转;并明确提出探索在基层推广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处方前置审核等数智化技术。


07

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5月8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印发了《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我国首个针对智能体领域的系统性顶层设计文件,围绕夯实发展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强化应用牵引、建设创新生态四个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夯实基础方面,提出完善智能体工具链,加快智能体互联协议推广应用,建立智能体注册平台;守牢安全方面,明确高敏感场景中用户享有知情权和最终决策权,构建分类分级治理框架;应用牵引方面,围绕五大方向提出19个典型应用场景,其中医疗健康领域重点提升医学影像分析、疾病诊断推理等辅助智能体性能,探索药品管理、手术排程等应用,稳步发展预问诊、报告解析等患者端服务;生态建设方面,培育开源创新力量,搭建产业协作平台,积极培育全球生态。


08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5月27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该指南与《医学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3项指南同步发布,旨在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建设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提高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指南》明确了医学影像中心的组织形式:原则上每个县域设置1个医学影像中心,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对于有2个及以上医共体的县域,应明确一个主中心、其余为分中心。中心承担集中诊断、数据管理与共享、远程会诊与协同诊疗、质量控制与管理、教学培训五大职能。信息化方面,《指南》专章设置了建设要求:一是应设立县域医学影像信息中心,依托卫生专网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全域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并与临床、公卫等系统对接;二是信息系统应具备智能分级传输、危急值自动预警、跨机构远程会诊、与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对接等功能;三是数据存储实行二级分层架构,牵头医院负责核心数据永久集中存储(含原始影像及诊断报告),保存期限不低于15年,至少3年在线可供快速调阅;四是非DICOM格式影像数据应支持接入。


09

《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6月8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作出的系统性部署,旨在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和“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明确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基础性、关键性资源,分为行业通识数据集与行业专识数据集两类。《方案》以“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应用验证、安全保障”为原则,部署了强基扩容、标注攻坚、提质增效、应用赋能、管理服务、价值释放六大专项行动,构建“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应用、应用创造价值”的“数据飞轮”闭环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方面,《方案》明确聚焦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工业制造、金融服务、教育教学等18个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等创新领域,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到2028年底,目标建成一批覆盖重点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创新型数据企业和专业人才,形成一批建设工具和标准,基本形成数据从供给到价值释放的良性循环。


10

《“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

6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


《规范》明确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数据跨省互通共享。采用“1+32”层级化架构,即1个国家医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块加32个省级影像云。《规范》规定:影像检查报告出具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数据上传;门(急)诊影像数据保存15年,住院影像数据保存30年;医生调阅历史影像时首幅图像须在3秒内显示。同时强调数据安全,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数据须加密存储,未经省级以上医保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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