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

今天(12月15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提到,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的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长期以来,医保结算周期较长是影响医院现金流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次提速改革,有助于缓解医院运营资金压力,提升财务稳健性。
通知明确了三阶段任务:一是起步阶段(以2025年度清算为目标)。
所有统筹地区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算,其中试点统筹地区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5%左右。
这一阶段重点夯实基础,通过省级医保部门制定专项方案、强化部门协同、优化系统功能,为改革铺好路,尤其强调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提升清算效率,呼应了前期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成果。
二是提速阶段(以2026年度清算为目标),关键是“扩大试点、规范流程”。
2027年4月底前所有统筹地区完成2026年度清算。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统筹地区于2027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3%-5%。
此阶段更注重经验复制,要求省级部门总结试点经验、规范全省流程,通过国家层面的评估督导确保改革质量,体现了“试点-推广”的成熟改革逻辑。
三是全面实施阶段(以2027年度清算为目标),目标是“全国统一、成效巩固”。
所有统筹地区于2028年3月底前完成2027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控制在3%左右。
这标志着清算改革全面落地,形成全国统一、高效规范的清算机制,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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