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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动智慧养老落地普及

发布时间:2022-10-31 来源:智慧养老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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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智慧养老因其能够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养老资源的利用率,有效弥补传统养老方式的不足,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我国诸多养老难题的破解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有效的方案。

  一、我国智慧养老发展现状

  我国智慧养老起步于2010年,经过2012年的探索、2015年的试点、2017年的示范等多个阶段,到2021年进入了加快发展阶段。在这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了《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8年版)》,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21年三部委又制定了新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等,对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进行了战略规划和部署,不仅明确了智慧养老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而且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不断优化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环境。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陆续出台深化智慧养老发展的法规与政策,如上海、江西、贵州等省市出台的《养老服务条例》,都将智慧养老的建设目标纳入地方性法规;一些省市还出台了地方性行业标准与管理规范,如上海市出台了团体标准《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江苏省制定了地方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浙江绍兴市发布了《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强化智慧养老的规范实施。不仅如此,一些省市还加强了智慧养老的实践探索,如上海市搭建了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设立了上海市养老顾问微信公众号,开辟了“空中养老顾问”专栏节目,持续发布了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建设了社区示范应用场景;浙江省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等。目前我国智慧养老已经形成了主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类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家庭机器人五大类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在内的智能健康养老系列产品,正在探索实践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智慧健康养老综合服务模式、智能居家养老模式、社区街道医养护一体化等模式。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智慧养老市场规模近5.5万亿元,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预计每年将会以30%的速度增长。

  二、制约我国智慧养老发展的主要堵点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虽然发展迅猛,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阻碍智慧养老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还有很多,落地难、应用难、推广难等问题依然突出。

  堵点一: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可遵循的智慧养老标准体系和规范,发展处于无序状态。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行业标准体系欠缺,全国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智慧养老产品质量标准、认定标准、服务标准、系统标准、功能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等。在国家层面上,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有关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但多为指导性或建设性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操作标准和科学性说明,实践指导性不强。在地方层面上,只有少数地区制定了行业标准与管理规范,但因没有量化指标与标准程序而缺乏可操作性。标准的不统一不仅导致产品与服务的安全及质量难以保证,不同企业生产的智慧养老产品质量和技术高低不一,设备接口、数据格式等各不相同,不同产品与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而且造成了相关资源利用率低下、重复建设、数据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共用等诸多问题,使得经验的总结和分享没有规范化,不利于推广,制约了智慧养老的普及推广。

  堵点二: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品类较少,使用复杂,缺乏针对老年人的人性化处理。

  目前,市场上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更多的是智慧助老,重在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出行、助医、购物、安全等,能够满足老年人人际交往、情感交流、心理慰藉、文化娱乐以及知识再教育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较少,至于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需求的智慧用老、智慧孝老等产品和服务就更少之又少了。有些智慧养老产品未真正实际考虑到老年人的使用能力,操作繁琐不接地气,导致老年人无法熟练使用;有些智慧养老产品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特征,操作界面字体太小,老年人一般视力不佳看不清楚;有些智慧养老产品并不“智慧”,所有这些都导致了很多智慧养老产品无法真正推广普及。因此,当前我国智慧养老产品虽然看起来琳琅满目,但其实品类并不多,老年人的体验感并不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常常面临着接受度不高、不会用、不实用等问题。

  堵点三: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价格较高,老人未富先老,支付能力不足。

  我国是在“未富先老”的状态下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居民财富还不能满足消费属性突出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需要。我国大多数老年人的收入不高,且来源有限,虽然不少老年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和示范体验,也了解到智慧养老确实能够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但目前不少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价格较高,已经远远超出大多数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只有少数退休金较高或子女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有能力购买和使用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一般的老人尤其是贫困、低收入老人根本无力承担,这也是制约智慧养老普及推广的主要原因之一。

  堵点四:老年人自身的信息技术水平不高,智慧养老存在“数据鸿沟”。

  智慧养老是以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的,老年人由于生理、认知技能的衰退,以及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原因,数字学习技能和使用技能薄弱,加上部分智慧养老产品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使用场景和智能水平,操作复杂,导致老年人产生抵触情绪放弃学习和使用。绝大多数老年人因为“数字鸿沟”的存在,出行不会手机叫车、扫健康码,进医院不会用机器挂号,不会外卖点餐,更不会网上购物,逐渐与数字化社会脱节。由此可见,数字鸿沟已经成为当下影响智慧养老普及的重要因素。

  堵点五:智慧养老缺乏专业服务人才支撑,“最后一公里”落地难。

  智慧养老的关键不在于设备,而在于背后有没有“平台服务”。在调研中,有老人向我们反映:街道和居委会给老年人发放了智能手表和手环,基本上都是只管发放、不管老人使用,一发了之,至于老年人是否会使用以及使用后是否产生实际作用和效果,没有人关心,有些老年人拿到手表或手环后从未戴过,有些老年人戴了一段时间后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嫌烦就不戴了。智慧老专业人才和服务团队匮乏,导致智慧养老后续服务能力不足,“最后一公里”落地难,老年人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欠佳。

  三、全面疏通堵点,加快推动智慧养老落地普及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论述,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快推动智慧养老落地普及:

  第一,制定全国统一的智慧养老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智慧养老规范有序发展。

  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是推进智慧养老规范有序发展的基础。政府应强化顶层设计,牵头组织好智慧养老标准化体系和规范的建设工作。不仅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智慧养老产品质量标准、功能标准、认定标准等,也要制定智慧养老服务规范;不仅要制定智慧养老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也要制定智慧养老项目运营、管理、维护等制度性和流程性规范;不仅要制定智慧养老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物联/互联技术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更要制定智慧养老信息基础设施层标准、信息数据资源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层标准和信息应用系统接入标准;不仅要搭建智慧养老标准检测平台,还要出台智慧养老监督检查、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等等。此外,还要大力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及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管,形成智慧养老行业自律机制。

  第二,强化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人性化设计,丰富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设计、开发的过程中,企业要树立“以老为本,为老服务”的理念。应深入到老年人群中去调研,了解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动员、鼓励更多老年人参与其中,根据老年人的反馈,及时更新并调整产品和服务设计方案,杜绝“养老不智慧,智慧不养老”的现象。要注重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在满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需求智慧助老的同时,开发生产更多的能够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需求的智慧用老、智慧孝老等产品和服务,并应根据老年人需求结构的变化及时升级迭代。要以“适老化”为核心,加强技术创新,智能设备必须简单、易学、安全、便于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着力凸显优质高效,在技术进步的同时,价格也要越发亲民化,真正向老年人提供有用、好用、爱用、用得起的智慧养老产品。

  第三,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让老年人购买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畅享无忧。

  大力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这是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的根本。积极转变思路,向“人才”要“红利”。应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劳动人口的整体素质,只有劳动力素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才能提高,社会财富的创造效率才能提高,经济才能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国家富足了,政府才会有更多的财力用于提高养老金,增加老年人的各项社会福利。同时,应多途径扩大家庭养老资金来源,比如通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国有股转持办法,将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持有,做大养老基金盘子。再如,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个人养老基金,以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鼓励地方财政设置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困难老人家庭养老补助,特别是对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各地应根据地方财政水平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适当增加农村老年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老年人的养老补贴,以缓解这部分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加大力度实施“积极老龄化”,构建老年群体再就业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开拓老年人再就业市场,搭建老年人再就业平台,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鼓励、支持老年人根据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智力素质,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劳动,通过再就业增加经济收入。将与保障贫困、低收入失能失智老年人基本安全需求密切相关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纳入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切实解决政府托底及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无实际支付能力的问题。除此之外,政府要在“智慧养老”服务用地、设施、养老服务人才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提供企业优惠,帮助其降低成本,变相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

  第四,持续开展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操作培训指导,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加强老年人的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教育,是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根本途径。为此,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各省市纷纷依托社区、学校、公益组织、志愿者等,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技术和智能产品使用培训班、兴趣班等,开展“数字扫盲运动”;动员、鼓励家庭年轻成员通过手把手地教老人使用智能设备、应用软件,帮助其逐渐克服对数字技术的恐惧,提高老年人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通过体验学习、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激发老年人学习智能技术的热情和积极性。例如上海市将“开展100万人次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列为202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梳理归纳出包括就医、出行、亮码、扫码、聊天、缴费、购物、文娱、用机、安全在内的老年人亟需解决的智能应用十个场景,聚焦这些高频事项,持续开展了“长者数字生活‘随申学’”活动,帮助老年人变“数字鸿沟”为“数字红利”。

  第五,不断加强智慧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团队建设,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智慧养老产业集合了信息、硬件、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教育等多个领域,需要专业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和服务团队来推进落实。智慧养老服务提供企业,应根据提供的服务项目配备相应的专业服务人员和团队,如医疗、护理、康复、心理、食品与营养、计算机、社工、法律、教育、金融等专业背景的专门人才,并应定期加强培训,使其既有技术精度,更有人文温度,读懂老年人真实的需求,提供高水平的精准服务,提高老年人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切实解决智慧养老“最后一公里”落地难的问题。

(作者:吴韬上海健康医学院副书记、院长;肖正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董劲威陕西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钱芝网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科规划处教授;周亮上海健康医学院协同科研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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