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用于医院所有建筑物和内部设施、室内外道路、地面和机电设施的专项管理,促进医院各类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使其不会对病人、家属、员工及来访者带来风险隐患。
2.范围
全院。
3.定义 防护指的是保护机构的财产以及患者、家属、探视者和员工远离危害。
4.权责
院长 统筹医院设施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实施的全过程。 部门分管院长 协助院长推进医院设施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监督日常的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对总务部上报的设施安全隐患和改进方案做出审批,负责确认每年度设施安全管理计划。 总务部 ①负责制订设施安全管理计划。 ②监督保安人员对院内安全的巡视、疏导。 ③院内道路交通安全、全院门锁钥匙、监控设施管理,应急情况下保安人员调度等各项工作。 ④负责监督管理水、电、气、锅炉、冷、暖、氧气、污水站、电梯维护、物资保障、其他社会化服务等部门安全运行。 ⑤研拟制定医院环境设施风险预防预案;针对可能风险事件进行侦测、预防、分工、演练等,降低风险事件对医院造成危害。 ⑥开展全院服务,做好安全保障以及应急支援工作,并处理各项管辖的行政业务。 员工 积极配合科室落实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参与设施安全管理培训、演练,协助总务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5.作业内容
5.1 设施安全性保障策略 落实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并执行相应措施,确保医院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多部门联合检查,每月按计划进行区域巡查。
5.2 设施安全的日常管理
求救呼叫铃检查:1次/月。 建筑、家具设施的检查:1次/月。
5.3 主动巡检维护程序
5.3.1 外部审核机制对医院整体公共安全检查。
5.3.2 依照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保养的时限执行检查项目。 ①机电部负责对医院内建筑、室内外公用设施等每月1次安全巡查,巡检项目包括:建筑物内各类生活设施;各类设施设备巡检保养计划(见公用设施管理计划)。 ②总务部每月物业检查。 ③节假日前总务部协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5.4 安全计划的更新
5.4.1 总务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医院发展规划,制订2016年度的设施安全管理计划,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年度计划的更新制订,必须充分考虑每一个安全隐患因素,包括:消防安全、院感、环保、实际工作、设备等方面要求。计划应包括工程名称、计划执行时间、工期、特殊改造要求等。 5.4.2 医院应根据计划制定配套预算。预算应包含本年度计划内所有已审批拟落实的更新项目,并预留部分应急改造预算。 2016年度总务部公共设施年度维护计划预算 5.4.3 每项环境设施更新和改造的预算必须根据实际空间格局、改造要求等进行初步预算,将预算项目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落实前,必须再次预算复核,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5.5 建筑物更新的实施计划
5.5.1 维持建筑设施符合感控、有害物质和消防要求:建设施工必须保证不带来医院感染、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总务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评估每个施工环节对周围医疗环境可能带来的安全和感控风险,做好防护工作。 5.5.2 建筑物的新建、改扩建、装修和验收维护 5.5.2.1 建筑物的新建、改扩建、装修必须根据使用科室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可行性方案、并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院长办公会审批。 5.5.2.2 新建、改扩建项目根据使用科室对建筑内部格局、动线流程、水电暖布置的要求,结合医院感染控制和消防安全的风险评估,根据工程造价制定科学的建设方案。 5.5.2.3 建设过程中,需保证施工对正常医院工作造成最小影响,如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原材料的存放和加工、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材料的处理等,都需充分考虑周边医疗单元、病人、员工及来访者的影响程度是否最小。若因工程内容必须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如夜间吊装、强照明施工、焊接切割等,需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告知可能受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并尽可能缩小影响范围。 5.5.3 项目验收和维护 5.5.3.1 建筑设施如有涉及吊顶内施工的,吊顶内部作业完成后:总务部、院感办、监审人员进行验收查看,确保电气线路、管路安装符合要求,并落实消防二次封堵。 5.5.3.2 在建筑设施竣工后:总务部、监察审计部必须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院感办参与)。如发现需整改之处,汇总签发总务部整改。整改全部落实后,该项目核准交付使用。 5.5.3.3 维修策略:新建、改扩建项目根据建设合同规定,具有一定周期的质保期(通常情况下为1年),质保期内,常规维修由对应施工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应急维修由总务部负责第一时间解决。做到一切以病人为先,提供及时、恰当的维修服务,以确保一个安全和舒适的就医环境。
5.6 监测机制
5.6.1 设施安全维护收集汇总 5.6.1.1 设施设备巡检记录:医院设施安全维护由总务部监督,物业各班组人员执行,每日巡检设备运行状况,如有特殊状况或异常事件发生,应翔实记录于巡检表单备注栏或运行故障记录本内,并上报总务部。 5.6.1.2 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反馈单:总务部负责管理全院设施的安全维护,并针对设施维保单位的服务项目给予评价。遇有异常事件,维保单位应立即处理并在合约规定的周期性维保反馈单内呈现,汇总后送总务部。 5.6.2 监测指标 5.6.3 绩效监测 总务部负责实施监测评估,PDCA模式作为绩效改进的基本工具,确定改进措施和质量改善。
5.7 年度评估 总务部每年结合法律法规及优质医疗创建标准、数据收集分析对计划进行年度评估,内容包括计划的目标、范围、有效性等方面。年度评估提交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讨论,并将提出的建议作为改进活动的一部分整合到设施安全管理计划。
5.8 教育训练
5.8.1 新入职员工教育训练 5.8.1.1 员工入职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工作环境管理的设施设备,提高发现隐患的能力,达到岗位要求。 5.8.1.2 公用设施故障处理的报告流程。 5.8.2 公用设施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5.8.2.1 各公用设施管理班组的作业人员需进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技术技能的培训,并取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8.2.2 保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时间内,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 5.8.2.3 班组和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每年至少1次考核员工所需具备的技术和技能。 5.8.2.4 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6.注意事项
本计划依据法规变动、实际需求、风险评估、改善成果每年重新审核1次进行修改。
7.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安徽省消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
8.流程或表单 《环境设施巡查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