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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AI+”方案出炉:2027年建成20个AI医疗场景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政府官网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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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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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到2027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50EFlops,人工智能领域省级创新平台达到20个以上,打造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30个以上,建设典型应用场景300个以上、标杆示范场景20个以上,人工智能领域规上企业达到100家,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00EFlops,打造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70个以上,人工智能领域规上企业达到130家,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


“人工智能+”医疗卫生


《方案》部署实施“人工智能+”重点行动。其中,“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应用、临床诊疗、中医药、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依托省级影像云管理平台,统筹开展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报告生成和提供治疗方案建议等智能辅助服务。推动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医院实现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从单病种向多病种发展,开展高质量医学影像数据汇聚和开发应用研究,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和迭代升级。推动黑龙江省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儿科、精神、肿瘤、中医及罕见病等重大疑难疾病临床决策智能辅助应用,提升临床专科医生诊断能力。优化患者智能服务流程,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为患者提供智能预约分诊、导诊、问诊、陪诊和随访等全流程服务。推进基层医生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开展居民慢性病规范管理人工智能服务。推动中医药装备智能升级,加快康复机器人、中医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临床验证和示范应用。建设“人工智能+疾控”联合实验室,研发疾控智能工具箱,研究部署传染病风险识别、智能决策指挥等核心应用。到2027年,遴选5家以上医疗机构承担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医院试点,临床专病专科诊疗智能辅助决策或患者就诊智能服务应用覆盖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人工智能+”养老托育助残


“人工智能+”养老托育助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养老、托育、助残等重点领域,到2027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打造功能集成、业务协同、分级管理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助力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模式转变,为构建未来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推广智能化养老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建设居家智能服务和应急救援网络,积极探索智能护理机器人等新技术的适用场景。加快建设省级一体化“人工智能+”托育管理平台,提升人工智能在婴幼儿生长发育评估、托育咨询服务、从业人员辅导、行业监管辅助方面的应用水平。构建智慧社区助残服务网络,应用智能终端提供智能陪伴、用药提醒、家务辅助等服务,鼓励推广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等技术应用,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到2027年,建设智慧养老院试点5个以上、智慧托育机构试点5个以上,实施科技助残项目20个以上。


公布了多项补助政策


此次同步印发了《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公布了多项补助政策,如: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基础比例上浮50%的补助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总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购买算力赋能“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实际购买符合相关要求的算力服务商算力资源超过30万元的,按实际支出额给予30%创新消费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每年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根据其数据规模、价值密度及应用效果,单个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批复的国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按照核定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采购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等数据产品,按照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10%,给予采购主体“数据券”补贴,单个采购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快推动垂直大模型在重点领域的部署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采购主体,经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模型券”补贴,单个采购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个标杆示范场景,按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单个场景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智能芯片、智能装备、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按规定享受省首台(套)、省重点新产品支持政策。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等领域研发制造,对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分阶段投资补助方式,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安排补助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鼓励将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眼镜、智能健康等智能终端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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