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全省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2025年,甘肃省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全部开设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
其中,2022年建设规范化老年医学科20家,2023年建设30家,2024年建设40家,2025年全省已设立的老年医学科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老年医学科要指导各类居家、社区、机构等为老服务单位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全文如下: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1〕4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国卫老龄发〔2022〕4号)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卫老龄发〔2021〕45号)要求,扎实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提供优质老年医疗服务,发挥老年健康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支撑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全部开设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2022年建设规范化老年医学科20家,2023年建设30家,2024年建设40家,2025年全省已设立的老年医学科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老年医学科要指导各类居家、社区、机构等为老服务单位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参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发〔2019〕855号),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规范化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
(一)科室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二)配备老年病诊疗的必要设备和仪器。
(三)熟练掌握和充分应用老年综合评估技术。
(四)组建多学科团队,能够常规开展工作,全面、综合处理老年疾病和老年综合征;并协助相关科室工作,如高风险老年患者术前评估与围手术期管理、会诊等。
(五)科室或医院开展老年康复工作,并在老年人医疗保健中应用适当的中医药技术。
(六)科主任或科室业务骨干须在老年疾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进修或培训,取得合格证。
(七)能够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进行老年病及老年综合征的诊疗。
(八)能够进行一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单位申报。优选硬件设施、人员队伍、相关临床科室等方面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申报建设规范化老年医学科(具体名额见附件1)。建设单位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于每年2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报省卫生健康委,3月底前制定规范化建设老年医学科实施方案。其中,2022年4月15日前报2022年单位申报材料,4月30日前报实施方案。
(二)人员培训。每年委托甘肃省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集中开展老年综合评估专项培训班、老年医学科主任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各申报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多样化培训,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
(三)转变工作模式。各申报单位要统筹做好老年医学科人员、设备、设施、制度等科室建设基础性工作,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水平。
(四)开展现场审核。省卫生健康委将于每年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给以相应资金补助,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五)建立工作机制。每年年底前,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老年医学科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建立业务帮扶机制,指导居家、社区、机构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建设规范化老年医学科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纳入当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持续、深入开展。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实施方案以及市州的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要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各申报单位要做好单位内部协调机制,优化资源分配和服务流程,加快老年医学科室发展。
(三)加强指导检查。各地要对照建设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老年医学科质量管理控制标准,加大对规范化老年医学科的抽查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服务质量下降、老年人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将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引导老年人科学认识老年病,规范老年人就诊,切实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减轻就医负担。要广泛宣传老年医学诊疗模式,不断扩大规范化老年医学科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