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发布重磅文件,中国医疗服务模式将迎变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医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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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改变服务模式的根本性文件。」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服务体系研究部研究员黄二丹表示。黄二丹对健康界分析,过往大部分文件都是围绕医疗机构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展开,进一步将「疾病治疗」推向极致。而此次《指导意见》是2016年《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延续,是真正地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家庭医生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据了解,此次《指导意见》,是继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七部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18年两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又一纲领性文件。经过5年多的探索、推进和经验总结,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即将迎来高质量发展!「医院的内科医生未来会逐步向家庭医生转变,因为在目前支付方式下,普通内科住院难以满足医院成本要求,而家庭医生作为内科专科医生新的收入及服务的补充,已经虚位以待了。」黄二丹认为。过往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主要存在三个「短板」:签约不实、承担不了、没有利益。这具体表现为签约服务内容不实,服务内涵不明确;基层家庭医生人数不够、能力不强、作用不突出;利益机制不完善,难以推动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型。在黄二丹看来,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恰恰是对上述问题的回应及补充。在明确服务内涵方面,《指导意见》除了对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外,还明确提出保障合理用药、开展上门服务、优化转诊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等具体要求。并与基本药物目录管理、长处方、医联体、医共体等医改政策衔接。在提高服务供给上,《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签约对象和签约医生范围。一方面,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各地探索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功能社区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另一方面,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大部分文件都提出了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打包支付,这必然会向下分解至基层医疗。」黄二丹说,最终,出于对健康管理和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视,担子将逐步转移到家庭医生身上。